高娓娓:假如老虎吃人事件发生在美国
最近一起“北京八达岭野动物园老虎吃人”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
0 2016-08-22

高娓娓:假如老虎吃人事件发生在美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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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起“北京八达岭野动物园老虎吃人”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
      事件大概是这样的:北京延庆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,造成一死一重伤。涉事人员是3名成人1名儿童,年轻女子因为与男子发生口角而下车,被老虎咬伤,女子的妈妈下车营救,当场被另外一只老虎扑咬致死。目前,北京警方正在调查此事,涉事动物园已被停业整顿,配合调查。
    这几天网友对受害人一片指责加嬉笑怒骂之声,甚至还把她惨不忍睹的受伤照片送到微信里疯传。更有甚者,网友还对人家的隐私进行人肉似搜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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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对此,我们采访了纽约的孙澜涛律师,他从美国的法律角度为我们解读了这次事件:
     文明社会,特别是在人类有能力控制野曽的环境下,出现野兽伤人,本是不应该的。这里向大家介绍美国司法对类似案件的法律法规。美国司法,对野兽(wild animals) 的主人量以最严厉的民事责任。拥有野兽的主人,对周边的民众,在安全上不但拥有责任,而且拥有最极至的责任(Strict Liability)。也就是说,一旦野兽失去控制,伤及他人,不用分析谁对谁错,野兽的主人将负百分之百的责任。
     八达岭野虎伤人的案子,如果在美国,一定判动物园败诉, 因为让普通没有防护的车辆进入园区观赏猛虎,这就是一大错误。动物园有100个理由可以预知(foreseeable) 不设防护车辆的车门可以随意打开, 这就存在着潜在的老虎吃人的危险。动物园允许这样的车辆进入,就已经大错而特错,在诉讼中必败无疑。
    所以这不是二八开的错误,这是百分之百的错误。这是犯了 "Strict Liability",在检讨动物园游客遵守规则的同时,虎园必须向受害者赔偿,并纠正允许普通车辆进入虎园的错误做法。
    孙澜涛律师的的看法: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责任不可推卸。
    如果中国法律判虎园无错,中国司法有待改革。美国司法中的“Strict Liability” 理论应适用于全球, 因为这是一个人性化的立法, 文明社会不可或缺。

 The proximate cause of the visitor's death is NOT visitor's stupidity.  To hold the zoo strictly liable is a duty of care to the public in general.
Strict liability 适用如下三种情况:
(1) Wild animals. [猛虎失控]
(2) Malicious handling or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objects [天津港化学品爆炸案]
(3) Product deffects [汽车气带设计不良]

能证明,以上3种情况的,便可以不用经过证明 Negligence 的三步曲 (duty of care, breach of the duty, proximate cause of injury), 可以直接找肇事者索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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